原標題:從“管理”到“治理”的現代提升
從“管理”到“治理”的轉變,其理論以及實踐的意味是“政社共治、官民協同”之治理模式的建構。這並不是一蹴而就的過程,需要有經濟、政治、文化、社會、生態等全方位的發展為其基礎和條件
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勾畫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,其中包括明確提出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,這是我們黨面對新的情勢、順應時代潮流、代表人民意志而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。
從我們過去通常所講的 “管理”到現在的“治理”,雖一字之差,卻有著非常重要的理念和內涵上的差別。分析這些差別,把握這種轉變的意義,對於我們全面深化改革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,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。
理論的發展往往具有其實踐的背景。從國際范圍來看,“治理”問題的提出,是基於一些西方國家所謂“治道變革”的實踐及其發展態勢。二戰結束后的一段時期,如何從經濟以及其他社會層面盡快修復戰爭的創傷,恢復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,是擺在一些國家面前的主要任務。以盡可能快的時間和速度解決問題,成為政府管理的基本取向。然而到上世紀70年代,上述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。在此背景下,呼喚傳統價值回歸,追求社會公平正義,抑制政府過度作為等,成為學界和政界的普遍共識。
正是基於這樣的背景,以政府治理模式的變革、追求善治的政府價值為核心的新公共管理理論及其實踐,成為一種引人注目且富有成效的世界性政府變革取向。就其實質而言,新公共管理倡導的根本問題,在於通過政府與社會之關 |